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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18日,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经济南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,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由“提供收养服务,弘扬救助精神。孤儿与弃婴的收养、康复、教育。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,负责对在院残疾儿童进行义务教育。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具体工作。”变更为“承担济南市行政区域内18周岁以下无家可归、无依无靠、无生活来源的孤残儿童和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;承担院内儿童日常照料、医疗救治、康复治疗、特殊教育、儿童送养相关事宜等工作;承担院内儿童社会工作服务;承担家庭寄养、类家庭养育等多元化养护工作;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,承担在院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;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;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”
法定代表人由徐子健变更为曹慧子。
开办资金由10万元变更为19434万元。
特此公告。
济南市儿童福利院
2022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