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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济南市儿童福利院“亲亲妈妈”行为规范。
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儿童福利院。
2 规范内容
2.1 应该总是用温暖、尊重的语调对孩子讲话。
2.2 当孩子对你讲话时,应该总是要全神贯注地听。
2.3 和孩子讲话时,应该总是弯腰或蹲下,以便和他们同处一个高度。
2.4 言行之中,应该总是洋溢着温存与关怀。向孩子们问好,和他们坐在一起,使他们感受到充满关爱的肌肤接触。
2.5 和孩子在一起时,应该总是表现出喜悦之情。
2.6 给每个孩子以特别的关注,花时间和每个孩子讲话,对好的行为及时表扬。
2.7 应该总是对孩子的各种活动充满热情。
2.8 应该总是鼓励孩子进行新的尝试,比如:引进新材料,并帮助孩子使用这些材料,或许可以叫其他孩子加入进来,表扬每个尝试新的事物的孩子。
2.9 不要劝阻和禁止孩子尝试新事物(除非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伤害)。
2.10 当一个孩子有行为问题时,冷静和善地向孩子解释为什么这种行为不适宜,如果继续下去,如果会是什么。与孩子一起讨论,找出纠正这种行为的办法。
2.11 绝不用诱惑、威胁和惩罚的方法控制孩子。
2.12 绝不能骂孩子。
2.13 绝不用严厉和毫无耐心地语调对孩子讲话。
2.14 绝不对孩子大喊大叫,或用生气的表情和手势对待孩子。
2.15 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,不准接打私人电话。
2.16 视线不能离开孩子,保证孩子的安全。
2.17 每天上、下午放学后冲洗厕所。
2.18 认真保管和保养玩具和设施。